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游进国 刘琼 记者 柴军虎)小洪一直从事焊接工作,工作环境比较嘈杂。不久前,他体检发现患有噪音职业禁忌症,医生建议调离噪音岗位。跟公司沟通调岗后,令小洪没想到的是,调整后的岗位噪音与原来岗位相差无几,依然是焊接工作。于是小洪拒绝了公司的调岗,公司以不服从管理开除了他。为此,小洪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虎丘法院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公司代理人称,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噪声作业指噪声暴露等效声级大于 80 分贝的作业,新岗位符合这一要求。同时,小洪的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安全部门、工会与原告多次进行沟通,但小洪一直未按要求去新工位工作,公司有理由对他进行开除处分。
小洪则说,新岗位离他原来的噪音岗位仅有 3 米,声音和以前岗位差不多,公司是故意在为难他。
经法院调查,小洪的原焊接岗位噪声检测数值为 82.9 分贝,新岗位噪声检测数值为 79.4 分贝。
法院审理认为,小洪因在被告处长期从事焊接工作而致职业禁忌,公司理应对小洪作出妥善安排。
虽然从检测结果来看新工位的噪音降到了 80 分贝以下,但已接近 80 分贝,且调岗前后岗位的噪声差别仅仅为 3.5 分贝,这样的做法很难令人信服是为小洪的健康考虑。
最终,法院认为公司调岗不具有合理性,判决公司支付小洪违法解除经济赔偿金 12 万元。
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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