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12-17
《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2021年元旦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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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12 月 17 日,《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江苏昆山召开。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部有关促进与台湾交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在产业发展、投资贸易、金融财税、人才科创、社会服务等诸多方面带给台企、台胞更多的机遇。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是江苏省唯一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并列入国家上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的两岸合作试验区。今年是台商投资昆山的三十周年,目前已累计批准台资项目 5346 个,10 万台商台胞在昆山安居乐业。《条例》的颁布施行,也让台企、台胞们看到更多机遇。昆山市台协会会长宗绪惠表示,条例将带给试验区更好的环境,这是一个机会,他也在呼吁更多台商来昆山发展。

当天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委负责人对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意见建议。《条例》全文包括总则、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投资贸易、金融财税、人才科创、社会服务、法治环境和附则,共十章、52 条,既全面总结固化历次部省际联席会议政策成果,彰显两岸交流合作特色,又鼓励试验区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推动更高水平改革开放,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

条例明确,试验区要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合作、先行先试、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在开发建设方面,鼓励两岸力量共同参与试验区建设,建立灵活的人员交流、职务任免、绩效激励等机制,可以设立由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内外相关团体、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的顾问机构,为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借鉴台湾地区环境建设有益经验,支持台湾地区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参与试验区美丽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鼓励境内外相关机构在试验区设立技术转移、技术培训、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在产业发展方面,强调加强与台湾地区的产业合作,引进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两岸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和合作,鼓励发展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支持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与台湾地区在医疗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支持台湾投资者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引进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药品和医疗器械;支持其参与试验区旅游发展,鼓励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在社会服务方面,着力推动两岸人员往来便利化,探索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措施;给予试验区内工作生活的台湾地区居民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与本地居民在医疗、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在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深化对台交流合作,建设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基地,鼓励台湾地区文化艺术界团体和人士参与交流活动;鼓励台湾居民积极参与本社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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