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民事赔偿案。一电瓶车车主将电池带至家中充电,没想到电池半夜起火,将其家中物品烧了个干净。车主认为这起火灾是电池厂商的责任,诉至法院索赔。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车主没有为充电做好防范措施,需自行承担一成责任,其余九成责任应由厂商承担,赔偿车主各项损失 40 多万元。
事发当日,顾某下班后,像往常一样将电瓶车上的锂电池取下,拿回家中充电。睡到后半夜,他突然被一股刺鼻的浓烟呛醒,起床一看,发现锂电池竟燃烧了起来。眼看火势正往楼上蔓延,顾某赶紧报警。据了解,此次火灾烧毁了顾某家中的所有物品,经过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就是锂电池电气故障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
为挽回损失,顾某将锂电池的厂商告上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数十万元。厂商在庭审时表示,是顾某将电池放在家中充电,才导致的火灾发生,存在过错的是顾某,厂商的责任很轻。
鼓楼法院认为,厂商制作的电池发生故障,导致顾某家中大面积过火,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经过审理,顾某将电池放在室内充电,没有安装专用充电线路和设备,且没有采取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因此顾某也存在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 10% 的责任,电池厂商则承担 90% 的赔偿责任。
近日,法庭判处电池厂商赔偿顾某各项损失 40 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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