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方帅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赣榆男子朱某从小作坊大量收购不合格的 KN95 口罩后,通过二次加工再对外销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连云港赣榆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 朱某二次加工生产的不合格口罩
赣榆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 年 3 月至 4 月份,朱某发现生产、销售口罩的商机后,便在赣榆区城西镇某村庄租用民房,开设口罩加工厂。朱某从周围制造口罩的小作坊大量收购不合格的 KN95 口罩,伪造某品牌口罩的商标、包装等对收购来的口罩进行二次加工、包装,再予以销售。
朱某仅向扬州某公司销售的不合格 KN95 口罩就多达 518700 只,销售金额达 3786510 元。4 月 20 日,朱某准备以 792000 元价格向扬州另一企业出售 110000 只不合格 KN95 口罩,后因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而未能出售。
△ 庭审中的朱某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朱某的口罩加工厂查获不合格 KN95 口罩 25 万只,其已售出的 518700 只口罩绝大部分也被追回。
经鉴定,上述口罩标识项目、过滤效率项目和泄露性项目不符合 GB2626-2006 标准规定的 KN95 级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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