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12-28
快快评|“百香果女童案”凶手终获死判,法律是未成年人最硬核保护伞!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 百香果女童 " 被强奸杀害案,迎来最终的判决结果。

12 月 28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案一直备受关注。

2018 年 10 月 4 日中午,广西女童杨晓燕独自卖百香果获得 32 元,凶手杨光毅蹲守在她回家的路上,强行抱起扛上山,行凶过程中,刺伤女童双眼和颈部,拿走 32 元并强奸女童,将女童浸泡水中、抛弃于山野。两天后,凶手杨光毅投案自首。

案发后,舆论纷纷要求依法严惩凶手。杨光毅一审被判死刑,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二审广西高院改判死缓。杨晓燕家属不服二审判决,提出申诉。

律师走访发现,被告杨光毅曾有多次跟踪、搂抱、骚扰其他同村多名幼女的行为。

最高法对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后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最终迎来死刑宣判。

由一审死刑到二审死缓,再到再审死刑,此案审理可谓一波三折,最终结果令人欣慰。

理性看,虽然此前判决结果不相同,但每一次的审理过程,都是依法进行,包括被告杨光毅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同样,二审改判后,不仅被害人家属不服,舆论也表示难以理解。这种情况下,最高法及时介入,对案件审查后启动再审程序,也是依法行使职权。

正是各方对法律的坚守,换来了今天的结果。可以说,百香果女童被害案,每一次审理,都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和对司法正义的维护。

从社会治理层面而言,法律要为每一个人的正当权益撑腰,特别是未成年人,更需要法律的护佑。

12 月 27 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在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座谈会讲话中表示,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要依法严惩。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各级法院要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优先保护,是法治和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对这个群体给予护佑,是全社会的责任。

回到百香果女童案。凶手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坏。广西高院再审判处被告死刑,是对最高法相关要求的践行和回应。惟有如此,才能为未成年人撑起最硬核的保护伞。

ZAKER 南京评论员 曹玉兵

相关标签

百香果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