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李泽芃 记者 刘遥 文 / 摄)村主任竟是 " 黑老大 ",他带着小弟开赌场、放高利贷、打群架、持枪杀人等等,最终被判处死刑;恶势力团伙以投资公司为掩护搞 " 套路贷 ",勾结司法人员做了百余起虚假诉讼,涉案金额 440 余万 ……2020 年 12 月 29 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通报,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三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 1733 件 4793 人;提起公诉 1127 件 8041 人,7577 名黑恶组织成员被依法判处刑罚。
△新闻发布会现场
" 黑老大 " 村主任持枪杀人,为非作恶的结果是死刑
2011 年,聂某刑满释放后,在淮安市纠集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靠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暴力讨债、抢夺土方工程等非法活动牟利。聂某等人在 2014 年至 2017 年组织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27 起,非法获利 1056 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掩盖涉黑性质,聂某还通过非法手段先后担任某村副主任、主任。多年来,聂某等人为非作恶、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为了争夺赌博市场,聂某带着小弟和另一个恶势力团伙 " 约架 "。斗殴中,聂某持火药枪射击,致一人死亡。事发后,聂某指使他人为自己顶包,还与同案犯串供,但这些伎俩被检方识破。检方先后 11 次派员介入侦查,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建议 100 余条,完善证据锁链。重点围绕故意杀人罪名,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聂某开枪射杀的供述、固定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为准确指控其故意杀人罪奠定坚实基础。
2018 年 9 月 10 日,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同年 12 月 27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聂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名,决定执行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无期徒刑或 11 年至 4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后来,该案经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案审查起诉过程中,检方还发现聂某等人拉拢腐蚀基层执法人员的相关线索共 10 条,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最终立案查处 32 人。对于在办案中暴露出的村委会选举流于形式等问题,向民政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3 份,推动开展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苏省办理的首例涉黑命案。
百余起虚假诉讼案扯出 " 套路贷 " 犯罪,检方发现背后还有 " 保护伞 "
此次江苏省检察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 " 车贷型套路贷 " 案件。这起案例十分特殊,是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民事抗诉案中发现的恶势力犯罪线索。
2018 年 12 月,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接到一名女子的抗诉申请,该女子表示,她不认识王某,更没有和王某签过什么二手车买卖合同,却被法院判决要把私家车过户给王某。检方调查发现,原来是女子的前夫曾和王某借款,该女子的车辆成为了抵押物,女子在合同上的签名也是伪造的。检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起个案,王某和同伙在半年时间里提起的虚假诉讼高达 100 多件。
2014 年 6 月,王某和丁某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募 40 余名成员,在全省设立了 11 家分公司,专门做 " 汽车抵押贷款 " 业务。他们诱骗被害人签订 " 阴阳合同 ",设立极其苛刻的违约条款,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逼债,借助虚假诉讼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实施 " 套路贷 " 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 101 起,涉案金额 440 余万元,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妨害司法秩序。
2020 年 6 月 2 日,该案交由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 10 月 30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首要分子丁某、王某以诈骗、敲诈勒索等罪,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丁某有期徒刑 19 年 6 个月,罚金 100 万;王某有期徒刑 18 年,罚金 70 万。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 16 年 6 个月至 1 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后来,该案经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方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发现丁某、王某等人的 100 多件虚假诉讼案里,发现有 2 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充当 " 保护伞 "。检察机关对 2 名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并将相关线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纪委监委。另外,检方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开展 " 套路贷 " 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 18 件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推动审判机关对虚假诉讼案件再审改判。
(编辑 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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