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1-04
南京一老汉2年熬了2700多斤“地沟油”售卖,判刑+10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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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李泽芃 记者 刘遥)2021 年 1 月 4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老汉在家里熬制 2700 多斤 " 地沟油 ",以远低于猪油市场价的价格,卖给附近的小店。然后,这些小店老板又用这些 " 地沟油 ",做成 " 美食 " 卖给消费者。近日,法院在依法判处这名老汉、小店老板们相应刑罚的同时,还采纳了检方的公益诉讼意见,要求 7 名被告缴纳销售价款 10 倍的赔偿金,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检方供图

从 2018 年开始,家住六合区的杨老汉发现猪油价格不断上涨,于是靠做 " 地沟油 " 赚起了外快。他跑到菜市场购买了大量无法食用的猪下水,带回家自己熬制。长时间熬制产生的烟雾,熏得邻居忍无可忍,几次敲门想弄清楚他在干什么。杨老汉开门后吞吞吐吐,邻居更觉得可疑,于是报了警。

2020 年 3 月,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敲开了杨老汉的家门,查获了几桶尚未熬制的猪下水。据杨老汉交代,他一直关注着猪油的价格,到了 2020 年初,成品猪油已涨到每斤 20 元左右,而他的油每斤才 5 元。2 年多时间里,杨老汉一共做了 2700 多斤 " 地沟油 ",共有 6 家小店老板从他手里买过,然后被用在炒菜、做烧饼、熬制辣椒油等。

案件移送至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两个部门成立联合办案组,对相关证据及时加以收集、固定,并依法对杨老汉、小店老板们释法说理,令 7 名被告认罪认罚、自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0 年 6 月,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老王等 7 人提起公诉,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同年 12 月,六合区人民法院判处杨老汉有期徒刑 1 年,罚金 2 万元。至于购买、使用 " 地沟油 " 的 6 名小店老板,法院按照他们各自的情节,也判处了相应的刑罚。在刑事判决的同时,法院采纳了检方的公益诉讼意见,要求杨老汉等 7 人缴纳销售价款 10 倍的赔偿金,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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