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森林消防中队(护林队)接到群众来电报警称,溪涌社区洞背村疑似山火火情。接到警情后,葵涌森林消防中队第一时间联合综合执法队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扑灭火源。经过了解,火情由洞背村一农场农场看守人员焚烧垃圾造成,焚烧面积约 4 平方米。因火源位置位于林区范围,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予其警告,并处以 3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葵涌办事处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大鹏新区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 月 4 日,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已经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令规定禁火期从 2020 年 11 月 2 日到 2021 年 5 月 9 日,禁火区域为大鹏新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 50 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以来,葵涌办事处不断加大森林防灭火巡查和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巡查方面,通过 " 分组包干 + 重点防守 "" 人防 + 技防 " 形式,实现防火巡查全覆盖,将巡查队员分为 4 组,负责相应的片区巡查,并将重点区域的巡查时间从正常下班时间延长晚上。近期,葵涌办事处已出动 700 余人次,200 余车次来开展巡护及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人员难以到达的地区,采用无人机监控,实现防火巡查全覆盖、无死角。除了日常巡查,还安排专员对洞背、十七英里、高大、坪埔、铁屎湖等 5 个主要登山路口蹲点值守,严禁登山人员携带火种进山。在宣传方面,向近山企业、在建工地、农家乐等涉林单位发放告知书,制定并要求涉林单位落实 " 五必检 " 措施(即安全监管人员、防火应急预案、员工防火培训、防火设施配备、动火作业人员灭火器材操作熟练度),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自查、检查、整改,自觉遵守 " 十不准 "、" 六不烧 " 的森林防火规定,做到 " 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葵涌办事处再次提醒辖区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进山入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反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个人将处 2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罚款,单位并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如在葵涌范围内发现有涉嫌违规用火的情形,请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9778625。
深圳晚报记者 朱冀 通讯员 李帅林 何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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