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随着一声清脆的电话铃声,打破了清晨的寂静,1 月 17 日上午 8 时许,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连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河桥镇一村民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需要救助。
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在河桥镇乐山村民蒲某家中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野生动物,民警仔细辨别并经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技术人员确认,该动物为雕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现场检查该雕鸮无明显外伤,处警民警决定将雕鸮带回派出所继续观察,待确定没有受伤后放回林区。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近年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连城派出所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林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金博 文 / 图
编辑丨王璇
责任编辑丨费勇玮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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