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5 日,惠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生态环保局和水务局分别在惠水县涟江河畔以及惠水县濛江街道办甲烈河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检察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出台关于生态修复的文件精神,以及依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针对 2020 年在县内非法捕捞的案件进行审查,立足检察公益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职,对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开展工作,对破坏惠水县涟江河的河流及时进行生态修复。
在活动中,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农业部门、环保部门、水务部门等各个单位根据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向非法捕捞的嫌疑人、现场群众代表进行了一次释法说理,号召所有群众要主动积极保护本地生态,进一步加大对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和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涉与违法犯罪,同时加强教育引导,及时对生态造成的破坏及时弥补。
生态兴则文明兴,美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据悉,此次增殖放流共计放生鱼苗 3.2 万余尾,通过实施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有利于改善涟江、濛江河流域渔业和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态多样性。
贵阳晚报 + / ZAKER 黔南
杨跃江
编辑 彭钥嘉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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