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时我正在停车,突然一个啤酒瓶砸下来,落在我脚边,吓了我一大跳。幸亏没砸到头上,要不然我现在可能就躺在医院了。" 说起自己的经历,石先生仍心有余悸。石先生遭遇了什么?1 月 28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了解了事件经过。
事情还得从 1 月 14 日中午说起。当天,家住深圳光明的石先生骑着自行车到玉塘街道玉律社区一餐馆吃饭,准备锁车时,突然一个啤酒瓶从天而降,砸在他脚边,将石先生吓得不轻。石先生抬头查看时,发现 4 楼一男子站在窗边。" 谁扔的瓶子?" 石先生朝男子问道,男子看了石先生一眼后,并不予理会。石先生忍不住抱怨了几句,随后准备离开。不料,男子突然又从楼上扔下一个啤酒瓶,砸在了马路中央。见状,石先生立即报警。
光明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并于当天下午将嫌疑人苏某抓获。
苏某交代,事发当天他在房间内喝酒,闲来无事便走到窗前将啤酒瓶从 4 楼扔到了楼下的绿化带上。当民警问他往外扔酒瓶时是否查看楼下的情况,是否知道楼下有过往的行人、车辆时,苏某称自己当时喝醉了,对上述环境不清楚。" 既然并不知道楼下的情况,你怎么确定啤酒瓶扔到了绿化带上呢?" 听到苏某的辩解,民警问道。自知理亏的苏某听罢陷入了沉默。
据警方调查,这并不是苏某第一次朝楼下扔酒瓶。1 月 14 日凌晨 1 时许,苏某在该旅馆 4 楼的房间内曾先后向楼下扔了 3 个酒瓶。所幸当时夜深,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较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在民警的反复询问下,苏某又交代了自己 1 月 6 日从 4 楼向外扔过一袋垃圾的违法行为。
目前,苏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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