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3 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卫疆(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卫疆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卫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卫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卫疆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卫疆简历
卫疆,男,汉族,1963 年 4 月出生,广东龙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 年 12 月参加工作,1996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 年 9 月起历任中山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科副科长、监督科科长
2002 年 12 月起历任中山市城市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市规划局规划科科长、副调研员、援助新疆哈密市副市长
2011 年 4 月任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2014 年 6 月任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兼城乡规划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
2015 年 6 月任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城乡规划局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
2019 年 1 月任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 年 12 月任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简历来源 : 中山纪检监察公众号)
采写 : 新快报见习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粤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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