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建设美丽无锡的必然要求。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 2021 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梁溪区全域皆为禁放区,为切实做好禁放管理工作,梁溪警方高点站位,提前部署,全面落实各项禁放措施,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大力营造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2021 年 1 月 9 日 19 时许,家住广瑞路派出所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家中听到外面有放鞭炮声,从阳台窗户看到在东城花园小区东门处的空地上有鞭炮在燃放。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燃放烟花的姜某等人传唤至派出所询问。他们称因朋友买了新车,遂燃放烟花为其庆祝。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广瑞路派出所对姜某等人各处罚款二百元。
自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梁溪警方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挂横幅、设展板、贴海报、发传单等方式大力引导广大群众遵守禁放规定,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禁放烟花爆竹、平安祥和过节、保护空气质量的认识。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 2021 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下列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环湖路–山水东路–震泽路–蠡湖大道–太湖–望虞河–运河西路–高浪路– 312 国道–钱威路–钱荣路构成的环线范围。
同呼吸,共责任
为了绿色家园
为了家人安全
请勿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梁溪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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