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2-04
受贿24万元被举报,曾多次受到嘉奖的老民警十分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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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一名从业数十年的老民警,曾多次受到嘉奖,却在半年前没有坚守住原则受贿了 24 万多元,被人实名举报。近日,南京市六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其有期徒刑 3 年,并处罚金 20 万元。

今年 53 岁的黄某,是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的一名民警。他从 2020 年 7 月至 10 月间,收取了多名在押人员家属给予的好处费,并为这些在押人员提供医疗、传递信息、改善生活等方面提供 " 帮助 "。

黄某是按照事情的难度 " 收费 " 的,少则数千,多则十来万。比如他在 2020 年 7 月主动联系梁某(化姓),说是可以让梁某被羁押的父亲早点回家,但是需要收些费用来打点关系。黄某很快就转账了 8000 元过去。过了两日,梁某又和父亲通了电话,并按照父亲的要求,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转了 10 万元给黄某。

到了 2020 年 10 月初,黄某再次打电话给梁某称,办缓刑的事比较麻烦,需要花百十万元才能运作。梁某当时没有表态给不给钱。没想到过了几日,梁某的父亲去世了。黄某慌张之下,带着两个人到梁某家中,想说服梁某不要将贿赂的事情捅出去,还表示愿意提供些经济补偿。梁某并没有听从,他实名举报了黄某的行为。

黄某自知事情即将败露,赶紧将部分赃款退还给了一些服刑人员。同年 11 月 12 日,黄某被关了禁闭,没过几天就被监委带走调查。他主动承认了自己受贿的事实,认罪认罚。据了解,黄某在三个月的时间里,一共受贿 24 万多元,他的家属代为退赔了 20 多万元。

近日,该案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赃款等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 万元。

黄某的辩护人在庭审时表示,黄某从 1988 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多次受到嘉奖。" 人都是有两面性的,我们在黄某身上看到了一个为民操劳的基层民警形象,但同时也看到了他没能坚守原则,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遗憾败北的形象。他的情况令人痛心、发人深省。案发后,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表示自己愧对人民的信任。虽然功不能抵过,但希望法庭能够酌情从轻处罚。"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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