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参保缴费服务
1. 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参、停保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用人单位网上自助办理,已办理注册并有 CA 证书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办理社会保险参、停保手续。同时畅通远程协同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可通过临时开通的电子邮箱、传真(电子邮箱:nanjingshebao@163.com,传真:025-86590855)、邮寄(邮寄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 61 号,邮编:210017,收件人:南京市社保中心)等渠道申请。用人单位因迟办手续造成的断缴或多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补缴或退费。
◆特别提醒◆
1、南京市人社 CA 数字证书办理途径
(1)线上申请
网址:http://www.njyzt.net
(2)线下申请
单位用户可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驻点办理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12333、400-838-6955
2、采取远程协同办理渠道的用人单位请务必留下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哦。
2.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停保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注册密码登录或使用 " 我的南京 "APP 扫码登录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办理个人社会保险参、停保业务。
3. 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就业人员重复缴费后如何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重复缴费的,社保中心将及时办理退费,请及时激活本人市民卡银行功能。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025-86590866。
4.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线上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 " 我的南京 "APP(缴费金额单笔无上限限制)和 " 南京社保 " 微信公众号(缴费金额单笔上限 5000 元)进行线上缴费。
在线办理方式:
(1)"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 - 社会保险 - 灵活就业缴费。
(2)" 南京社保 " 微信公众号 - 我的社保 - 自助缴费。
5.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如何打印参保缴费证明?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单位用户登录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 "(https://m.mynj.cn:11097),点击 " 服务大全 - 征缴与权益记录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菜单并按屏幕提示要求操作打印参保缴费证明。
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打印本人的参保缴费证明:
01
网站获取
参保人可通过个人用户登录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 " 服务大全 - 征缴与权益记录 " 菜单并按屏幕提示要求操作打印各类参保缴费证明。
02
手机获取
参保人可以通过 "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 - 参保证明 " 模块或 " 南京社保 " 微信公众号 " 我的社保 - 智慧社保 - 参保证明 " 模块查询打印所需证明。
03
自助终端打印
参保人凭身份证或市民卡原件,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任一网点自助终端查询打印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尽量选择前两种方式获取。
6. 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除即将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其他参保人跨统筹区流动时不必即时办理转移手续。确需办理的,可登录 "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关系转移 " 线上办理,无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02
养老保险服务
7. 疫情防控期间,退休人员可以预约体检吗?
倡导退休人员通过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或 " 我的南京 "APP,根据医院开放情况进行网上预约。
8. 疫情防控期间,怎么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领取资格认证?
对居住在本地的退休人员,将通过信息比对的方式进行认证,无需办理。居住在异地或需办理补认证的退休人员,可通过 " 我的南京 "APP 自助办理认证;无法自助办理的,也可通过电话联系相应区社保中心,通过微信或 QQ 视频办理认证。
9. 疫情防控期间,离退休人员如何变更养老金发放银行?
离退休人员可凭注册密码登录或使用 " 我的南京 "APP 扫码登录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变更养老待遇发放方式。
10. 疫情防控期间,养老保险待遇是否正常发放?
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当月 10 日后未领取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当月 15 日后未领取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请拨打电话 025-86590867 咨询。
03
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服务
11. 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待遇 " 不见面 " 办理渠道有哪些?
已办理注册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申请;同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核定申请、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核定及个人账户退账业务临时开通邮寄办理渠道(邮寄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 61 号,邮编:210017,收件人:南京市社保中心)。
12. 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人员康复或职业病人员住院如何治疗?
工伤人员康复治疗可直接至我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疫情防控期间,职业病人员住院治疗直接至我市职业病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相关手续由中心与医疗机构衔接,无需工伤(职业病)人员办理。
13. 疫情防控期间,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举措?
按照部、省要求,对已参保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以最新版为准)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保障上述人员在感染及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
14.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查询职工医保零星报销、城乡居民医保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零星报销支付情况?
对已办理零星报销手续的参保职工,可凭注册密码登录或使用 " 我的南京 "APP 扫码登录南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在各险种查询菜单中查询财务支付情况。网上查询结果显示 " 已支付 " 但卡中未收到报销款项的,职工医保请拨打咨询电话 025-86598579、城乡居民医保请拨打咨询电话 025-86590792、生育保险请拨打咨询电话 025-86590750、工伤保险请拨打咨询电话 025-86592692。
15. 对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保待遇如何保障?
对于确诊或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需个人承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区财政给予补助。
16.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方便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参保人员通过 " 不见面 " 方式备案,如登陆 " 我的南京 "APP 备案、电话传真备案(025-86592197)、电子邮箱备案(http://njybydjy@163.com/),单位医保经办人可通过 " 南京市人社局网 " 备案。紧急情况下,也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025-86590793)和手机 QQ 备案(1043026157)。转外就诊人员,可通过三级医院主任(或副主任 ) 医生转出,医院医保办异地就医联络人协调登记。紧急备案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有效期从 " 发病就诊开始时间 " 至疫情结束为止。
17. 新生儿如何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父母可随时通过 "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 - 社会保险 - 居民参保 " 模块为新生儿(出生 12 个月内)、准新生儿(怀孕 28 周或建大卡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无需出门,掌上解决。
18.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门诊病种认定手续?
01
" 一站式 " 办理
参保人员前往医院就诊,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认定参保患者门慢、门特、特药、门诊大病等相关病种的同时,将相关病种信息直接录入医保系统,参保患者即可及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哪里也不用去,直接在医院办!
02
定点医院变更
在 "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社会保险—门慢定点变更 ",直接掌上办理变更!
03
病种登记查询
在 " 我的南京 "APP" 政务—智慧人社—社会保险—参保人病种登记查询 ",直接掌上查询!
19. 疫情防控期间,门慢患者可以多开点药少跑趟医院吗?
可以。为减少参保患者往返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次数、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对患有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且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参保患者,结合临床规范与病情需要,在疫情期间一次取药最大处方量可延长至 3 个月。
20.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
01
避开疫情期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来报销。
02
开通掌上预审
途径:"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社会保险—零星报销预审 "。
03
打通绿色通道
如疫情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报销的,将开辟绿色通道,最短时间内完成受理、审核和支付。
04
查询报销进程
途径:"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社会保险—零星报销进度查询 "。
21. 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办理。也可个人邮寄申报,邮寄前参保人可先电话咨询(025-86590783),了解所需材料明细。
邮寄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 73 号医保部生育科。
申报材料:一孩、二孩需提供《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盖单位公章 ) 、结婚证复印件、出院小结和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病历和门诊票据原件、病假条)等,三孩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复印件;男职工配偶报销的还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
04
失业保险服务
22.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网上核定申领?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请?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 "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 - 社会保险 - 失业金申领 " 模块申请。
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 "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 - 社会保险 - 失业补助金申领 " 模块申请。
技能提升补贴可通过 " 我的南京 "APP" 智慧人社 - 社会保险 - 技能提升补贴 " 模块申请。
23.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如何网上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金的,请先登录 " 我的南京 "APP,进入 " 智慧人社 - 社会保险 - 失业金申领 " 模块申请,申请通过后,进入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 模块,上传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申请转移。转入地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可登录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 模块申请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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