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2-05
让失能老人体面养老,南京将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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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 ",这样的家庭如今不在少数。2 月 5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失能人员基本照护和生活照料需求,促进养老和健康产业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南京市医疗保障体系,《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印发。根据《意见》,保障对象根据自身照护需求,可选择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或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等方式,享受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待遇。

《意见》明确了参保范围:在南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 " 居民医保 ")的参保人员等。

具体保障哪类人群?《意见》明确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长期失能,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等级标准,需要长期照护的,享受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待遇。根据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基金筹集和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保障对象将享受哪些项目?根据《意见》,南京将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照护相结合的照护服务体系,保障对象根据自身照护需求,可选择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或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等方式,享受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待遇。失能人员照护保险保障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护理等。

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发生的符合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按照不同的服务形式、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同时做好失能人员照护保险与高龄、失能老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南京还将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照护服务供给能力、基金收支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支付待遇。

南京将按照 "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 的原则,建立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基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照护服务需求、保障范围和水平等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等途径按年度筹集。鼓励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扶持或捐助。个人缴费部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年初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转;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年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

据了解,《意见》有关事项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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