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7 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通报,通报称,近日该局对节日需求较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 11 类食品共 299 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发现 2 批次产品为不合格食品。其中,1 批次饮料质量指标不达标,1 批次酒类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从监督抽检情况看,标称和政县宁河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宁河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0-9-25),质量不达标,电导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销售的,标称甘肃和政县宁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寧河春原粮窖藏白酒(生产日期:2016-8-23),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2 个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此,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临夏州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
编辑丨费勇玮
责任编辑丨李雪岚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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