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年关将至,被执行人员张某准备坐高铁从南京回老家江西,他请求执行法官不要将他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就回不了家。执行法官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同意了张某的请求。张某真的会如约还钱么?2 月 19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案件,执行法官表示张某已经将钱款全部偿还。
△法院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因为涉及一起房租租赁纠纷系列案,张某欠下了 9 万元欠款。年前,执行法官王培鑫多次联系张某,要求他履行义务,否则就纳为失信人员。做工程的张某表示,自己过年回老家会催工程款,年后一定还钱,请法官再给他一次机会。
执行法官权衡之下,从善意文明的角度出发,决定暂时不将他纳入失信名单。2 月 18 日,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张某如约而至,一次性将 9 万元欠款全部偿还完毕。
王培鑫告诉记者,执行权的行使应正当合理,在依法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防止因执行行为给债务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在一些涉企业的执行中,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采取 " 活封 "" 活扣 " 的方式,灵活处理企业资产,允许企业在法院的监管下生产经营,所得收入用于清偿债务,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文中除法官外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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