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七,是开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份开工 " 大利是 " ——来自企业的锦旗和感谢信。2 月 18 日上午,7 名群众来到罗湖区检察院二楼检务大厅,送来一面 " 立检为公,司法宽严,两相济;执法为民,护航民企,传温度 " 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对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宽严相济,保护民营企业的做法深表感谢。
原来,在去年 12 月,犯罪嫌疑人杨某、成某等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被罗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 2 月,承办检察官收到该案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内文提到杨某是深圳市龙华区一家国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多达两千多人。这一句话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于是他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经充分研究与讨论后,决定到涉案企业考察经营状况。
2 月 9 日,罗湖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欧忠明带领承办检察官来到涉案企业,经核实该企业确实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且为外贸百强企业,企业员工共计两千多名,年销售金额两亿多元。考虑到杨某是民营企业负责人,如果对其进行逮捕,将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及企业 2000 余名员工的生计,并且杨某存在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主动补缴应交税款,认罪认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 " 六稳 "" 六保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有利于民营企业的顺利经营角度出发,罗湖区检察院办案部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与法律适用关,最终决定变更强制措施,近日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成某取保候审。
这个决定让该企业和合作商都松了一口气。该企业认为承办检察官的工作表现,充分展现了检察人员的优秀品德、高超的职业素养,体现了检察机关一心为民、勇于担当的执法理念,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的开工 " 利是 ",既是对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期许。
据罗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院不断深化落实服务 " 六稳 "" 六保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举措,与罗湖区工商联会签《深圳市罗湖区工商业联合会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联系协调工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印发《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常见刑事案件处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为民营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成长。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强化配套机制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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