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2021 年 3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开展了司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系列活动。
△庭审现场
随着法槌敲击声响起,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就两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对涉案的 10 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其中 9 名被告人因数次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实施非法捕捞行为,严重损害长江渔业资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均为实刑;1 名被告人系明知渔获物为非法捕捞所得而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判决作出后,当场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被告人将被送至羁押场所服刑,为自己在长江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付出失去自由的沉重代价。
△签字仪式现场
当天上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下关滨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了《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签约各方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和环境资源行政监管职能的有效衔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检察环境公益诉讼配套制度,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的实施意见》及其他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相关规定,探索设立长江南京滨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的贯彻落实和长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将与签约单位一道,依托合作框架协议和司法保护基地,实施长江渔业产卵场所构筑、增殖放流、岸线修复、滩涂湿地保护、排污治理、饮用水源水质提升、水文化宣传等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合力保障公众饮水安全、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系统治理和保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 2 月份,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与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玉带河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玉带河河道下游经清溪河连通内秦淮河,最终入长江,为长江上游支流。双方将落实合作协议,对玉带河实施引水活水、内源清淤、生态修复、智慧水务等工程,改善明故宫周边水体环境,提升汇入长江水质,推动长江大保护政策贯彻落实。(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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