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 日,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广东参保人医保用药需求,落实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近日广东省医保局联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 年版)》,3 月 1 日起在全省实施。
广东省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严格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内容,收录西药、中成药和国家谈判药品等超过 3100 种。广东省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把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和 221 个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做好癌症、精神疾病、眼病、儿科等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让更多的参保患者负担得起好药、用得上新药。
市医保局表示,对于参保的癌症患者而言,医保药品目录更新后,原本需要自费的药品变为医保按规定报销,原本需要自付部分药费的药品价格再降价,省下的钱十分可观。
据悉,广东省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比 2020 年新增了 17 种抗癌药,包括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2018 年国家谈判的抗癌药中 14 种独家药品在 2021 年进一步降价,平均降幅为 14.95%,个别抗癌药降幅超过 60%。
▲扫码查询 119 种药品名单。
记着了解到,2020 年 12 月 28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 年)》(简称《2020 年药品目录》),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目录内药品总数 2800 种,其中西药 1426 种,中成药 1374 种。本次调整,共对 162 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 种谈判成功,谈判成功率为 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 50.64%。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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