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近日深圳交警抓获了多辆改装车。
近日,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龙华区大水坑一粤 B0Y3W* 号车存在改装 " 炸街 " 行为。经核查,该车存在改装、拆除消音器及其他防止噪音污染设备的违法行为。2 月 26 日,龙华交警对车主进行了约谈,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无独有偶,2 月 26 日下午,南山交警在侨城东路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为粤 BFB92* 的改装车。经查,该车辆外形和排气管均做了改动,民警现场对驾驶人依法做出处罚。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 2000 元罚款;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 10000 元罚款。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改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罚款。而《深圳市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则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超过规定噪声限值的机动车。对违反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1000 元罚款。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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