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3-03
转走前妻钱财不算违法?警方明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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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22 日上午,广东鹤山徐女士发现其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上的 3000 元于 20 日凌晨通过微信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被人转走,而手机一直在自己身边,钱怎么会不翼而飞?于是徐女士马上到鹤山市公安局双合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双合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调查,发现徐女士的银行卡同时也绑定到了其 7 岁儿子使用的手机上,而儿子近期与其前夫王某富共同生活,于是民警判定徐女士的前夫王某富(48 岁,重庆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民警依法传唤嫌疑人王某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王某富如实供认:自己与徐女士已离婚多年,最近两人因矛盾纠纷吵架后,王某富一气之下便偷偷地用儿子的手机,将前妻银行卡里的 3000 元转到自己卡上,其认为自己只是想报复前妻,这是夫妻之间的事,不算违法。但警方明确告知:由于两人已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而王某富未经前妻同意私自将对方钱财到自己账户上,已构成盗窃罪。

目前,嫌疑人王某富已被鹤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红云 通讯员 郭柳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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