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3-04
深晚报道 | 车辆偷偷“超员”行驶 结果半路就被交警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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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交警局龙华交警大队民警在南坪快速新屋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粤 BX**** 面包车行驶缓慢,疑似有 " 超员 " 的嫌疑。

按照规定,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将车辆引导至安全路段,并让驾驶员和乘客都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核实,该车核载 7 人,实载居然有 10 人。据司机表示,自己是为了方便,便想用了一辆车就想将所有人员送往目的地,并没有想过 " 超员 " 会带来的后果。

由于该车驾驶员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核载 7 人,实载 10 人),龙华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对车辆驾驶人作出罚款 2000 元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涉事车辆被警方查获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处以 " 一超三罚 "。

据悉,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对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罚款。

此外,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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