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尤其是买二手房,时常会产生各种纠纷。
何先生向《天天面对面》反映,他要买二手房,合同已经签好了,但是被要求做合同之外的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合同之外的事
何先生要买的房子位于惠山区洛社镇,总价 100 多万,三成首付,其余贷款。
去年 12 月,他通过二十一世纪不动产中介门店签约,交了 3 万元定金,并约定在 12 月 18 日前付首付款。
之后何先生接到卖方通知,延期到 1 月 13 日付款。但是到了元旦,何先生说,他被卖方和中介要求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要他购买银行理财。
何先生是通过中介寻找的贷款银行。何先生说,中介给出的理由是,如果不买,贷款会批不下来。
何先生:被要求买理财来自无锡新闻综合广播 00:0000:33
另一个情况是,卖方的贷款仍未还清,房子仍处于抵押状态,无法过户,因此对方提出首付款不走资金监管渠道,而是先用于偿还贷款。
以上种种让何先生心生疑虑,没有支付首付款,目前已经过了约定期限。
合理操作,可以不买
负责处理投诉的洛社房管所工作人员在今天上午的直播连线中表示,据了解,房子仍然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要先将贷款还清,解押后才能继续过户,否则交易将会无法进行下去。因此,利用卖方的首付款还清尾贷也是合理的操作。
房管局:过户要先结尾贷来自无锡新闻综合广播 00:0000:25
下午,记者也联系到了中介门店,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申请贷款要购买理财产品是银行方面的要求,如果何先生不想买理财产品,可以和银行沟通,也可以由何先生自己寻找贷款银行,不是强制要求。在中介看来,现在的问题是何先生拖延支付首付款,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
中介:可以跟银行去沟通
行业潜规则?
那么,何先生为什么会被要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呢?不买会产生什么后果呢?
业内人士透露,申请贷款后银行审批人会优先评估征信。尽管在一些银行内部流程上的确存在 " 客户贡献度 " 一说,但是除非持有理财产品达到一定程度,否则不会对贷款审批产生太大影响。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贷款时要求购买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
在 2012 年,当时的银监会就提出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的 " 七不准 " 政策。
然而,为了在总的贷款额度内将利益最大化,再加上业绩指标重,捆绑搭售实际上成为了行业潜规则。
被点名通报的有国有银行也有商业银行
回归到问题的本源
银行确实存在借贷搭售的情况
但对何先生来说
房子还买不买呢?
卖方已经向何先生发出律师函
接下来只能靠双方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
也只有诉诸司法了
来源:无锡新闻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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