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03-09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丨12日起,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启用二维码追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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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9 日,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将于 3 月 12 日起正式启用二维码追溯系统,对进入总仓的每箱进口冷链食品授予唯一的信息溯源码和微查防伪码,可实现信息实时查询追溯。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全面加强追溯管理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不报备、不进总仓而直接进入流通环节的 " 体外循环 " 行为。按要求,我市将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各项制度。凡进入兰州市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入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经抽样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合格,取得《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出库证明》并赋码后方可出仓。二维码追溯系统本着 " 按车赋码,一箱双码、一箱一号、防伪水印 " 双码运行的原则,对每辆入场车辆按车赋码,每箱赋溯源码、微查防伪码共两个二维码,达到信息可实时查询追溯。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我市将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对进口冷链食品无溯源二维码的经营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示。若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经营行为,请拨打电话 12315、0931 — 8435390 进行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 文 / 图

见习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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