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0 日,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常住异地参保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跨省、省内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时,取消备案三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可直接备案到地市或省份。在备案地的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深圳医保相关规定享受市外就医待遇。
此外,为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深圳市医保局还增加了非深户在校学生和临时异地就医人员跨省就医备案业务,并实现网办秒批。已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直接刷卡结算,并按照深圳医保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了解到,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来深就读学生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适用人员分两类,一类为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即单位派驻到国内省外长期工作或因故返回原户籍地的在深参保的非深圳户籍的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另一类为来深就读学生(新增),即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省外户籍所在地,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的在深参保的非深圳户籍在校学生。
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新增)的适用人员指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在国内省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 " 异地 " 均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办理: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办理;电话传真:详情可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得;医保经办窗口:参保人可前往各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部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医保经办窗口提交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进行业务办理。
市医保局提醒,备案成功后,参保人看病别忘了带上金融社保卡,住院可直接刷卡,门诊先垫付后报销。外来就业创业人员、来深就读学生和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在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 70% 支付,起付线为 1000 元。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