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当下每个人的必备 " 单品 ",是我们必不可少的 " 防疫伙伴 "。随着口罩供应需求的持续增长,生产口罩的设备—— " 口罩机 ",也成了一些企业的刚需生产资料,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近日,围绕 285 万元购置的 " 口罩机 " 无法生产,当事人双方展开了一场剑拔弩张的争执,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化解了这个难题。
" 口罩机 " 无法按要求生产,找谁说理?
原告某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主张其作为一家拥有标准化厂房的企业,欲在疫情期间购买机器设备以生产口罩,便于 2020 年 3 月 6 日与被告某科技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向其以全款 285 万元的价格购买了 5 台 " 口罩机 "。
本准备开始生产口罩的原告此时却发现,这 5 台 " 口罩机 " 均无法正常使用,无法达到被告原先承诺的 " 设备产能 6000 片 / 小时、设备良率 99%" 等质量技术标准。原告在多次向被告反映 " 口罩机 " 的质量问题无果后将被告诉至南山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赔偿损失,并自行提走 " 口罩机 "。
被告辩称,其已按约向原告交付 5 台 " 口罩机 ",并根据原告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认验收结果为合格。原告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 口罩机 " 何去何从?法院依法耐心调解
原告:" 我们想通过生产供应口罩为疫情防控多做点贡献,谁知这设备竟无法按照合同要求生产口罩,多番反馈也无济于事,我们实在是亏钱又费时,更别说这些设备还十分占地方。"
被告:" 疫情期间又有谁是容易的?我们本本分分地生产设备,原告却一直说我们机器质量不好,明明验收之时他们都签字确认了设备质量合格,现在要退钱又退货,不就是空手套白狼!"
在双方都为这 5 台 " 口罩机 " 的问题争执不下之际,南山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在疫情初期,口罩属于一次性消耗品,用量较大,原、被告均承担起了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筹备防疫物资生产,为复工复产后人民群众解决防疫物资 " 需求潮 " 作出贡献。故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积极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原、被告反复沟通。最终,经过法官及法官助理的努力,原、被告各退一步,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调解协议中,双方约定被告向原告退回合同货款的 50%,5 台 " 口罩机 " 仍归属于原告,以及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义务归属等内容。
据介绍,疫情常态化防控正在进行时,南山法院将始终坚持在服务 " 六稳 "" 六保 " 工作大局中贡献法院力量,助力企业坚持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 " 两手抓、两不误 "。南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应顾全大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抓好生产经营。同时要更加注重秉承契约精神,在 " 满单生产 " 的条件下保证产品质量,坚持诚信为本,众志成城、守望相助,为 " 双区 " 建设共同发力。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郑乐琦 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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