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3-10
车主留下“有种骑走”字条,17岁男孩盗走价值14万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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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今年春节期间,17 岁男孩胡鑫在网吧门口看到一辆大红色的杜卡迪摩托车,他对车钥匙上的挂饰动了心,就连着钥匙拔下带走。后来他决定把钥匙还回去,不料看到车主留下的 " 有种骑走 " 字条,于是他就把摩托车骑走了,很快警察找到了他。2021 年 3 月 10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方决定对胡鑫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训诫会现场

" 有种骑走 ",17 岁男孩犯下大错

2 月 13 日,胡鑫看到一辆大红色的杜卡迪摩托车上插着车钥匙。他对精美的钥匙挂饰动了心,想要据为己有,于是连同钥匙一块拿走了。车主发现自己的车钥匙被盗走非常生气,就在车上留下写着 " 有种骑走 " 字条。

胡鑫把钥匙挂饰拆下来后,想着把车钥匙还回去。

但看到字条的胡鑫十分生气,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冲动之下就把摩托车骑回了家。然而,由于车内安装了 GPS,当天下午,胡鑫就被追踪到家中的失主和民警抓获。

检方:不捕不是一放了之

江宁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到案子后,仔细阅卷核证,讯问了懊悔不已的胡鑫。通过谈话了解到,胡鑫一岁时父母离异,他自幼跟随奶奶生活,年事已高的奶奶也只能为他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而作为监护人的父亲劣迹斑斑,根本不回家,更谈不上关心他,导致胡鑫成长道路上缺乏引导,最终误入歧途。

原本只是贪恋价值 800 元的钥匙扣,却因为一时冲动,成了偷走价值 14 万元摩托车的嫌疑人,胡鑫再如何懊悔,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考虑到赃物已发还,胡鑫犯罪时未成年,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他是南京本地人,具备取保候审规定的相关条件,遵循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教育挽救的刑事政策,江宁区检察院最终决定对胡鑫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说:" 不捕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让他切实感受到法律威严和检察温度。"

男孩表示会改过自新

不批准逮捕训诫会上,未检检察官向胡鑫宣读了训诫词,从他的性格、家庭监管、社会交往等三方面分析了他犯罪的原因,也肯定了他的优点,对他今后的人生道路提出恳切的希望,要求他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反思自己的错误,定期向检察机关汇报自己的生活、思想状况。公安机关、司法社工也为胡鑫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

胡鑫感受到这么多人对他成长的关心和帮助,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在帮教协议上签了字,表示要积极接受监督,改过自新,尽快回归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 原来这个世界上除了奶奶还有这么多人关心我,我一定要重新做人,不辜负大家的期待,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检察官在训诫词的最后给胡鑫留下这样一段话:" 希望今后你在人生的道路上能常常想到你年迈的奶奶,小时候奶奶牵着你长大,现在奶奶年纪大了,你要成为她身边温暖的拐杖,搀扶着奶奶走下去。未来愿你顺从内心的善良,迎着太阳,去生活,去成长!"(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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