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1 日,新快报记者从江门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违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了。
据江门市公安局日前发布的通告称,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门市从 2021 年 3 月 18 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类注册登记,符合新国标且获得 CCC 认证的,经注册登记后核发正式牌证,不符合新国标或未获得 CCC 认证的,须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临时牌证(临时牌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郑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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