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 APP 通报(2021 年第 3 批,总第 12 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纵深推进 APP 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 号)工作部署,我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尚有 136 款 APP 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上述 APP 应在 3 月 17 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附件: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2021 年第 3 批,总第 12 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 年 3 月 11 日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来源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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