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3 月 17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通报称,日前,中共阳江市委编办原主任谭家祥(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谭家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 年至 2020 年间,被告人谭家祥利用担任中共阳江市纪委副书记、阳江市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粤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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