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龙华区教育局获悉,龙华区教育局修订了《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一览表(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 3 月 16 日 -3 月 20 日。
区教育局将在民治小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顺小学校区、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校区、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世纪春城小区范围)、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 5 所学校,初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治中学校区、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校区、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龙华区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 5 所学校作为新办法实施学校。
为什么要修订大学区积分入学办法?
2016 年,当时的区公共事业局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指导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深圳高级中学(集团)北校区、龙华区实验学校、民治中学、民顺小学招生范围试点 " 单校划片、多校联动 " 的大学区招生办法,有效缓解了片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大学区招生办法实施五年来得到了广大家长的认可,学校教育资源得到充分调配,学校得到均衡发展。随着该片区楼盘大量增加,人口迅猛激增,学位供需矛盾凸显,加上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当年区情制定的积分办法已不再适应目前情况,同分现象十分普遍,给广大家长带来困扰,也给招生工作带来困难。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使之更符合龙华区实际区情,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龙华区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原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一览表(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新旧积分入学办法有何不同?
一是增加了一些积分项目。深圳户籍增加了户籍积分,积分入学办法为基础分 + 户籍积分 + 住房积分 + 计生积分;非深户籍取消原来的住房积分,增加社保和居住证积分,积分入学办法为基础分 + 居住证积分 + 社保积分 + 计生积分。以上积分项目和分值与非大学区积分入学办法一致,其中基础分为 60 分,实现了全区统一标准。
二是积分不封顶。原来的住房积分是 3 分封顶,新的积分入学办法是将所有的积分项目积分进行累加,不封顶。为了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所以结合志愿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进行录取,取消了单片加 5 分。
深圳户籍和非深户籍的居住证是常住居民身份的体现,社保是非深户籍在深圳稳定就业的体现,把户籍、居住证和社保作为入学积分项目符合深圳的人口政策和招生政策。深圳户籍积分是根据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居住证积分,根据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社保积分,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为体现居民在学区内长期居住及在深长期稳定就业,把深圳户籍入户与住房、非深户籍的居住证与社保纳入积分项,每个项目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积分不封顶,同时也可以避免同分情况,使学位供给更加合理和公平。
取消单片区加分项,是否违背就近入学原则?
学位类型是在原来 A、B、C、D 四类的基础上,每个类别细化为单片区和大学区两个小类,如原 A 类细化为 A1 类和 A2 类,A1 是单片区、A2 是大学区。即保持原有的学位类型 A、B、C、D 四大类,细分为 A1、A2、B1、B2、C1、C2、D1、D2 八小类。
新的积分入学办法将 A、B、C、D 四大类型按照单片区和大学区细化为 A1、A2、B1、B2、C1、C2、D1、D2 八小类,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因此,在每一个大学位类型中,都是先录取单片区再录取大学区的学生,如 A 类,先录取单片区 A1 类,再录取大学区 A2 类,以此落实国家就近入学政策。
深圳晚报记者 赵东眉 通讯员 黄宛琪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