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黄某求爱不成,为泄愤半夜从高空砸花瓶,近日被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高空抛物罪批准逮捕。这是自新刑法修正案于今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后,深圳发生的首宗涉嫌高空抛物罪案例,黄某成为深圳涉嫌高空抛物罪的第一人。
3 月 5 日凌晨 2 时许,宝安区某住宅小区,随着砰的一声巨响,破碎的陶瓷片儿在地面撞击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夜空。正在附近一个烧烤店门口吃宵夜的老林一家三口惊得差点灵魂出窍,说不出话来,赶紧打电话报警。所幸,没有砸到人,也没有财物损失。
小区的部分居民在睡梦中被惊醒,纷纷打开窗子往楼下探看情况。是高空坠物,还是高空抛物?民警很快抵达现场展开调查。" 好像是男人和女人吵架的声音,为什么吵,那就不清楚了。也没吵多久就停歇了。" 老林对民警说。
经排查发现,高空抛下的花瓶来自顶层 16 楼过道里的公共花台。那个花瓶是以前的租户搬离时搁置在那里的。花台的外侧有较为密致的围栏,未见有损坏,当晚也没有刮大风,排除了意外坠落的情形。
通过查看小区监控和多方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扔花瓶的重点嫌疑人黄某,一个并未住在这个小区的 95 后小伙。
3 月 5 日傍晚时分,黄某归案。他承认前一天深夜准备跳楼自杀时,从高空扔下了那个花瓶。原来,在宝安区务工的黄某偶然认识了在某住宅小区开便利店的小琳。随后,他开始对小琳的追求,但小琳只把他当作普通朋友,婉拒了他。
3 月 4 日晚上,黄某又来到小琳的便利店,特意带上礼物。当天 24 时,瞅准没有顾客的时候,黄某又恳切地提出希望小琳做他的女朋友,小琳明确拒绝了,黄某却非常执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竟大吵了起来。小琳决定提前打烊。她果断地推着黄某离开店里,没有收他的礼物,还拉黑了黄某的电话和微信。
黄某倍感憋屈,越想越生气。他乘坐电梯直接来到最顶层的 16 楼,想要从这里直接跳下去。犹豫了片刻,他打消了自杀念头,当看到花台上摆放的花瓶,立刻萌生出一个邪恶的想法:" 自己受了小琳的气,不能就此算了,至少也要吓吓她。" 他转身拿起花台上的一个花瓶就朝楼下扔去,而小琳的便利店就在楼下一楼。
经审查,宝安区检察院于 3 月 19 日依法以涉嫌高空抛物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据悉,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于今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后,深圳发生的首宗涉嫌高空抛物罪案例。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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