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3-24
假冒“星巴克”被索赔2100万元!江苏首起赔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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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孙玲 记者 江楠 朱鲸润)3 月 24 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的,双善食品厦门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一案。据悉,该案是江苏省内首起赔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赔偿请求金额达 2100 万元,为目前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最高诉求。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时任双善公司的实际经营人陈某、甄某明知从邓某等人处购入的 21304 件咖啡系假冒 " 星巴克 " 注册商标的速溶咖啡。他们先后销售给无锡市朗诗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福大昌商贸有限公司等全国 18 个省份的 50 余名商户,共计 19264 件,销售金额高达 724 万余元。庭审现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请求法庭支持其提出的诉求,法院并未当庭判决。

实际上,2019 年,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高达 1000 余万元的特大假冒星巴克 VIA 咖啡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邓某城等 5 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5 年到 1 年 9 个月缓刑 2 年不等,并处罚金 300 万元到 10 万元不等,禁止 2 名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考验期内从事生产、销售咖啡的经营活动,判处被告单位双善公司罚金 320 万元。同时新吴区检察院依法建议江苏省消保委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该案属于假冒商标的 " 涉知识产权 " 案件,事实清晰且已固定,涉案金额巨大,侵权现象严重,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省消保委请求法院判决双善公司售假行为构成 " 欺诈 ",主张涉案金额三倍的 " 惩罚性 " 赔偿,金额达 2100 万元,为目前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最高诉求,也是省内首起消费民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2020 年 10 月 26 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该案由市场监管部门最先发现、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部门提起公诉、省消保委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行政监管、司法侦查、社会监督有效衔接,刑事民事双诉讼确保维权闭环,打击犯罪同时保护消费者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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