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3-24
深晚报道 | 深圳出台《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为了防止性骚扰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深圳城市文明发展水平,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深圳市妇联、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中级法院、总工会、团市委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记者从市妇联方面了解到,这是我国首个指导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的制度性文件,国内权威专家认为此举是以制度创新开启了落实民法典有关防治性骚扰规定的生动实践。

首创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

记者获悉,《指南》首次明确了性骚扰行为的三个构成要件、二种主要类型、以及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 10 多种具体表现形式,并首创了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此外,《指南》还要求设立防治性骚扰责任部门、制定防治性骚扰制度、开展防治性骚扰的宣传培训以及受理性骚扰申诉、举报和处置;创设了咨询与投诉处理程序;规定咨询的专业内容,建立了约见、回应、调查、反馈、调解、处置、告知等具体流程规范。

据悉,《指南》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如规定公安部门承担受理举报、依法处置等职责,人民法院要设置独立案由受理性骚扰诉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要具体指导机关、企业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承担学校、培训机构建立防治机制,并将性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等职责内容。

重视人文关怀注重投诉人心理需求

市妇联方面表示,《指南》明确了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公开承诺、内部投诉程序以及调职、降职、开除、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同时还明确禁止报复措施。细化投诉处理制度,规定了 7 种投诉处理方式,比如约见投诉人要采取个别、分别的保密方式进行,双方当事人为上下级或师生等从属关系的,不适用调解等等。

同时,《指南》还具体规定了宣传教育形式,如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应在明显的地方张贴 " 禁止性骚扰 " 标识,公布性骚扰投诉处理热线电话;营造防范性骚扰环境,如工作学习场所应尽量公开透明,减少封闭性设计与装修;提供了防治性骚扰的制度样本,包括制度宣示、性骚扰投诉处理程序、其他补救措施等内容。

《指南》注重投诉人心理需求。规定相关单位的防治性骚扰责任部门组成人员要有性别比例,避免投诉或举报人难以启齿的情形;提供投诉便利。规定相关单位要设置热线电话、专用信箱、电子邮箱等,并告知所有相关人员;明确保密要求。规定性骚扰案件的投诉、调查、调解程序属不公开程序,经办人员不得对外公开相关信息;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定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监护人陪同。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薇薇表示,《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是继《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后又一个全国首例性别平等的创新之作,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和广泛性,是深圳在性别平等法治建设上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深圳晚报记者 袁晔

相关标签

性骚扰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