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赛事项目分为比赛类和展演类,共 19 个大项,185 个小项。
其中比赛类 15 个大项,包括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篮球、气排球、毽球、轮滑、龙舟、地掷球、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中国式摔跤,共计 142 个小项。
展演类 4 个大项,包括广场舞、广播体操、健身气功、太极拳,共计 43 个小项。
比赛项目预决赛于 2021 年 4 月至 9 月在陕西及其他省(区、市)举办,展演项目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承办决赛的省(区、市)可有一队或一名(对)运动员直接参加所承办项目的决赛。
对比赛类项目决赛前八名,将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对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展演类项目设置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4 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见习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胡淼山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来源丨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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