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有哪些亮点改革?排水许可证如何办理?
3 月 26 日,一场在罗湖区鹿丹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的名为 " 排水有秩序,流水清如许 " 的主题讲座给出了答案。
▲现场以展板的形式,为观众呈现《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亮点解读及排水相关知识。
这是继 " 节水中国,你我同行 "" 海绵城市——会呼吸的城市 " 两场主题讲座之后,由罗湖区水务局联合深圳报业集团晶报社共同启动的 " 半城山水,万象罗湖 " 系列活动的第三场,这也是 " 学党史、知水事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专题讲座的第三场,此次讲座由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淑新担任主讲。罗湖区水务局副局长郭立鹏出席了活动。
▲罗湖区水务局副局长郭立鹏讲解排水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水务基础设施短板问题愈发凸显,为补齐并加强城市排水系统在极端天气下的防洪排涝作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污水收集作用。2020 年 10 月 29 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以下简称《排水条例》),并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
为让市民更好了解《排水条例》在生活中的应用,陆淑新针对《排水条例》的立法体系与立法背景展开阐述。
陆淑新围绕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坚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排水工程规划和建设,规范排水设施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实行排水户分类管理,完善建筑小区排水管理,强化排水设施和排水行为管理,加强对排水设施的保护,法律责任的变化等 9 大亮点展开法律知识普及与讲解。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淑新讲解《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陆淑新特别提出,在实行排水户分类管理方面,排水许可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和创新:排水户营业面积较小或者排水量较少,且排放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无需申领排水许可证,但是应当向区排水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罗湖区水务局行政审批科徐濉庆讲解排水许可证办理流程。
根据《排水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水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的污水,需要向排水设施排放的,应当在排放污水前向区排水主管部门申领排水许可证。针对排水许可证办理的申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徐濉庆在活动现场为大家一一解答。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策源地的罗湖区,勇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关于 " 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 的使命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水生态环境品质提升行动。记者了解到,2020 年,罗湖区水务局通过雨污管网改造补齐 5.6 公里市政管网,并加强管理手段中的 " 排水管理进小区 ",加强小区红线内排水管网的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的管养,解决排水管理 " 最后一公里 " 问题,取得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的成效,逐步实现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水污染。
深圳晚报记者 易芬 通讯员 毛奕晶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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