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1 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日前,汕头海关原党委委员、副关长欧阳晨(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欧阳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3 年至 2019 年期间,被告人欧阳晨利用担任原九龙海关经济特区业务处秘书科副科长、科长,惠州海关党组书记、关长,文锦渡海关党组书记、关长,湛江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黄埔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汕头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粤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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