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 日,深圳市 " 三调联动 " 暨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宝安召开,会议推介了宝安相关工作经验并部署全市有关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田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主持会议,宝安区委副书记、区长王立德在会上致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在会上作工作部署。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参观考察了深圳海关企业规范管理示范基地暨稽查核查实训示范基地、宝安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实地了解深圳海关的企业服务举措和宝安的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在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观看了宝安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展板,了解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成效。
会上,田夫对宝安 " 三调联动 " 和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各区各有关单位积极学习借鉴,努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王立德表示,宝安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 " 三调联动 " 和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法治城市示范作出宝安贡献。
推出 21 条具体举措,宝安将在明年初步建成全国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宝安区在持续深化合规建设改革方面率先探索,于 2021 年 3 月审议通过了《宝安区推动企业合规建设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简称 " 方案 "),提出 " 明年初步建设全国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区 "。《方案》突出多方调动企业主动参与积极性、建立健全行政合规激励机制、深化刑事合规改革试点、建立信用分级监管激励制度四大重点,宝安企业合规建设实现了从 " 小合规 " 向 " 大合规 "、从企业被动合规向主动合规、从 " 盆景 " 向 " 风景 " 的 " 三大转变 "。
《方案》推出 3 个方面 21 条具体措施,提出 " 一年见成效、两年创示范 ",即:今年内要在企业合规制度建设、支撑体系以及行政监管、刑事合规等方面先行先试,深化刑事合规试点工作,带动行政合规取得突破,企业合规建设成效初步显现;明年区重点企业合规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刑事合规、行政合规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宝安企业合规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建成全国企业合规建设示范区。
据悉,目前,宝安已在全市率先成立区级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制定多个配套制度,并在 " 信用宝安 " 系统基础上建立宝安区企业合规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将合规建设作为宝安信用体系建设的延伸,将依托设在宝安检察院的最高检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研究实践基地,争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打造具有领跑地位的合规研究团队。
宝安区 " 三调联动 " 共化解纠纷超 5 万宗,联合调处成功率 100%
同时,宝安区大力探索 " 三调联动 " 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模式,做强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司法调解、做大调解效力、做好保障措施,为新时代 " 枫桥经验 " 作出注脚。2020 年以来,宝安区 " 三调联动 " 共化解纠纷 50814 宗,联合调处成功率 100%,防激化率 100%,调解知晓率、满意率均达 98% 以上。
宝安区是深圳的人口大区和产业大区,人口基数大,外来人口多,社会多元化特点显著,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近年来,宝安针对新时期纠纷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问题成因复杂、隐患风险易变、调处难度加大的特点,探索解决群众诉求多门、诉讼案多人少、部门协同不够、信息条块分割等工作短板,创新构建 " 三调联动 " 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聚力在做强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司法调解、做大调解效力、做好保障措施上先行探索。2019 年底,宝安区被确定为中央依法治国办 " 三调联动 " 试点。
" 三调联动 " 中的 " 三调 ",指的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三调联动调解机制 ",就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 ,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 ,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宝安构建矛盾纠纷防线阵地,织密 "10+10+11+132" 调解组织网络,成立 10 个区级、10 个街道、139 个社区调委会和 132 个调解工作室,建立物业管理、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等 11 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完善 "7 个专家型金牌智库 ""8 个行业性顾问团队 ",储备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761 人、社会力量 1400 余人,建立 "i 调解 " 智慧管理平台,高标准建成 170 个各类调解场地。
与此同时,宝安全力推动非诉讼纠纷化解高质高效,成立 1 个区级多元解纷中心,依托西乡、松岗等法庭推出 5 个解纷分中心,建成商事、家事、医患、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 "6 大专业调解平台 " 和律师、社工、义工、心理咨询师 "4 大特色调解团队 ",融合多元调解、诉调对接、诉讼服务 "3 大职能工作 ",按照 1 名法官、2 名法官助理和 N 名调解员的 "1+2+N" 方式组成调解速裁小组,延续至少 1 名调解负责人跟案到底,最迟第 2 天联系当事人开展工作,应当在不同时段至少打 3 次电话联系、一时未调解成功的至少使用 3 种调解方式开展工作的 " 一二三 " 联调做法。
深圳晚报记者 孙中春 冀静波 通讯员 钱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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