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4-03
深晚报道 | 奇葩!深圳一男子遇交警后当众自扇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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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3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近日深圳交警抓获了一名涉嫌酒驾的司机,目前已对司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深圳市交警局在龙岗区碧新路百富城路段开展 " 猎虎 " 行动时发现豫 Q****6 号牌小车的驾驶员王某一身酒气,有酒后驾驶的嫌疑。按照规定,现场民警随即示意王某下车接受检查。

民警现场对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112mg/100ml;随后民警将王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113.5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当面对民警询问时王某十分懊悔,自称是因为一时侥幸才酒后开车,说着说着,王某便对自己 " 下狠手 " 狠狠地打了自己几巴掌,为了防止王某继续伤害自己,民警对王某进行了劝导。

经查,事发前王某在朋友家里吃饭,期间王某喝了两瓶多啤酒。直至次日凌晨 1 时许,酒足饭饱的王某全然不顾自己醉酒状态,擅自驾车准备去龙岗区百富城,不料,行驶至龙岗区碧新路百富城路段,被警方抓获。

目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王某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对司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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