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2019 年第 29 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需对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依法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 0 时至 6 时之间确定。"
甘肃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 ( 甘公办发 ( 2014175 号 ) 的规定,以及公安部交管局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法将全省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的禁限行时间统一为 0 至 6 时。
即日起,兰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全市区域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的禁限行时间统一为 0 至 6 时,并向社会公布,确因道路条件限制,0 至 6 时不满足现行限行规定的,备注说明即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编辑丨胡淼山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来源丨兰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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