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通报了 2021 年度第二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旨在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
此次通报案件共有 7 个,包括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处罚三类典型案件。从通报中可以看到,被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分布在宝安、龙岗、南山、龙华、坪山 5 个区。从被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内容来看,主要有非法销售、存储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标示缺失、违规开展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缺失、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等。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表示,希望通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深圳晚报记者 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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