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4-15
非法持有51部暴恐视频,广州一青年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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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暴恐视频,部分网民出于一时好奇,下载观看暴恐视频并随手保存、转发,然而,该行为一旦达到立案标准,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4 月 9 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对一名下载、观看、保存、转发暴恐视频的青年罗某某批准逮捕。

今年 3 月 28 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罗某某在 QQ 群内转发了一段暴恐视频,遂将其依法拘传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调查,罗某某因失业在家,出于消遣上网接触、观看暴恐视频,认为暴恐视频十分刺激,就陆续从网上寻找、下载暴恐视频进行观看,并保存到笔记本电脑中,多年来共下载保存 51 部暴恐视频。

经有关部门审查,罗某某所持有的 51 部暴恐视频中有 12 部为含有血腥、暴力内容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宗教思想视频,其余 39 部视频同样包含血腥、暴力内容。

天河区检察院指出,上述视频内容严重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明知视频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刑法条文规定,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经办检察官提醒,互联网正在成为恐怖势力开展活动的重要渠道,境内外恐怖势力大量制作煽动性极强的暴恐音视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宣传、招募和策划活动,使恐怖主义的危害逐渐从网络空间向现实社会蔓延。今天是国家安全日,作为普通民众,对于在日常上网中发现的疑似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宣传品、音视频时应当做到:不下载、不观看、不保存、不转发,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天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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