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4-15
深晚报道 | 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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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15 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普法办获悉,今年的活动主题为 "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 100 周年良好氛围 ",深圳普法办将通过视频、漫画、海报、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2015 年 7 月 1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 4 月 15 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据介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 2021 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明确,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说起恐怖主义,可能很多市民觉得距离自己很遥远,其实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传播的主要途径。当你看到朋友圈里那些 " 重口味 " 的血腥、暴力、恐怖音视频图片,千万不要转发,因为涉嫌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

深圳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不管是出于猎奇心理,还是 " 重口味 "" 看着好玩 ",亦或是知法犯法,不可否认的是,在速度快、范围广的网络环境中传播血腥、暴力、恐怖音视频图片,将会对社会稳定产生非常严重的危害和影响。法律对此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明确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反恐怖主义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宣扬恐怖主义也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自己只是偷偷将这些暴恐音视频图片下载下来,不传播出去是不是就不算违法呢?答案是否定的。深圳市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虽未涉及传播,但是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深圳普法办提醒市民朋友注意,我们要坚决抵制传播暴恐信息、极端思想等不良信息,共同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网络环境,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或无畏,而害人害己。

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可能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一不小心就会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危害。比如在网站上你回答一个有关国家信息安全的问题,你以为帮别人答疑解惑,可能无意间泄露了国家机密;比如你有偿为境外网友拍了几张军港照片,以为自己找到轻松赚钱的路子,却不知道触犯了《刑法》中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比如你在路边捡到一只巴西龟,不忍心看它被弃养,将之放生大自然,却不知道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 …… 当市民发现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 12339 向国家机关举报。

此外,根据通知,国家安全相关法律被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 " 谁执法谁普法 " 普法责任制清单。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网上课堂、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网上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还要加大对非传统安全尤其是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力度。

日前,深圳市普法办正式发布 2021 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海报,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深圳市各普法责任单位及全市各区、街道近期正因地制宜,以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郑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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