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4 月 14 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 14 起重大典型违法采矿案件,其中包括江苏省宜兴市甘某某等 3 人违法采矿案。
2020 年 4 月,甘某某、邹某、刘某某等 3 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张渚镇东龙村老虎山开采石料。2020 年 5 月,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相关部门移交线索,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甘某某等 3 人违法开采石料 190.4 吨,违法所得 1.23 万元。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1.23 万元,并处罚款 6188 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已执行。
" 我们要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维护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的良好秩序。"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 年自然资源部组织长江、黄河沿线相关省份对 2018 年以来自然资源违法线索处理情况进行核实,目的就是要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把长江、黄河沿线三公里范围内作为首先关注的重点区域,并加强了对地方的督促指导工作。针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协同当地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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