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4-16
甲乙双方绕开中介自行租房?法院帮忙要回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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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法宣 记者 庄剑翔)4 月 15 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举办了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相关文件、工作纪实和典型案例。

江都一公司因经营需要,委托中介公司租赁厂房,双方于 2019 年签订《厂房租赁委托及看房登记表》,约定求租面积为 3000㎡左右,而中介费用为一个月租金。

合同签订后,中介便带着该公司负责人看了厂房。谁知道,没过多久,这家公司与自行找到了厂房所有的公司,并绕开中介与对方商量好了租金,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三年,合计 24 万元。这样的行为,俗称 " 跳单 "。

中介公司知悉后,向该公司索要中介费用,而该公司仅愿支付 6000 余元的中介费用,于是,中介公司向江都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审理中,承办法官多次与租赁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谈话,组织协调未果后,走访周边企业并联系其他承租人,前往租赁厂房实地测量,经过计算后,最终确定承租方向中介公司支付租赁中介费 3 万多元。

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审理时,《民法典》尚未施行,《合同法》中亦未对 " 跳单 " 有明确约定,但本案的裁判理念与《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的立法本意不谋而合。本案在保护诚信守约方的同时,更弘扬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对引导诚实信用的社会风尚具有积极作用。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江都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强化司法服务 " 硬措施 ",助力提升营商环境 " 软实力 ",通过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司法惠企政策、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构建多元解纷格局、优化办案流程,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立足审判职能,维护法治营商环境、延伸司法服务,献策企业长远发展等方法,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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