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3 月 1 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 " 袭警罪 " 正式入刑,独立成罪。配合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总有一些人要以身试法,公然挑衅法律的权威!近日,在列车上袭击依法执行公务乘警的违法人员刘某,已被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批捕!
3 月 19 日 5 时 20 分许,Z232 次列车运行到嘉峪关至张掖区间时,列车乘警接列车员通报:17 号硬座车厢有旅客打人。随后,乘警将当事人刘某叫到餐车进行询问。在结束询问时,刘某猛然起身,尾随乘警,乘警对刘某进行多次口头警告,刘某仍不听劝阻继续靠近,突然抓住乘警衣服用拳头对乘警进行殴打,乘警面部和额头被打伤,随后在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的协同帮助下将刘某制服,并依法将刘某移交前方站兰州车站派出所处理。
经兰州车站派出所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具有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情节,涉嫌袭警犯罪。近日,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以 " 袭警罪 " 对刘某批准逮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责任编辑丨王璇
值班主任丨刘宇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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