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多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在多宗案件中,有一宗最为典型,该案中犯罪分子以恋爱交友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人员达 18 人,共骗取 14 万余元。
2018 年,被告人刘某等人组建了一个成员固定、组织严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交叉组成七个 " 家庭群 " 以恋爱交友为名实施网络诈骗。每个 " 家庭群 " 自上而下分为主任、经理、家长、家庭成员等层级,人数七到八人,且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 家庭 " 以传销式的手段吸收成员和进行管理,新人加入 " 家庭 " 需缴纳 3900 元人民币的费用,家庭成员可选择以 " 交野心 " 的方式将诈骗所得交给家长以提升自己的等级,每 3900 元人民币为一个 " 野心 "。
实施诈骗时,家庭成员以年轻女性角色通过微信、QQ 等聊天工具与男性被害人聊天,欺骗感情并编造包括投资理财在内的各种事由骗取钱财。当被害人要求语音或视频时,则由 " 家庭 " 中的女性成员进行协助。七个 " 家庭 " 之间由被告人刘某进行成员调整,并组织大小培训活动和经验分享。经查明该犯罪团伙已诈骗被害人共计 35 人,诈骗所得合计 14 万余元。
龙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等十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一千元不等。
法官提醒群众,要理性对待网络交友,面对突如其来的 " 桃花运 ",要核实网络上的信息,不要轻信 " 女朋友 " 所谓的 " 稳赚不赔 "" 低成本高回报 " 之类的投资理财骗局,抵制各种诱惑。当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时,应立刻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争取时间追回损失。
深圳龙华法院将不断强化司法服务功能,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把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的具体行为,同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线上线下普法活动,全力保障辖区群众财产不受损害,为平安龙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王佳淑 高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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