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东莞市长安镇一村出租屋因有租客在楼梯间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而引发火灾。消防员接报后紧急开展救援行动,成功解救 13 名被困人员,现场无人员伤亡。事后,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十日。
4 月 24 日 22 时 07 分许,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长安镇锦厦新村锦怡街 5 号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 5 辆消防车、23 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起火建筑内有部分人员未疏散出来,火势猛烈。起火部位在一楼楼梯间,情况十分紧急,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开展灭火救援行动,火灾被成功扑灭,并成功解救 13 名被困人员,处置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经勘查,该出租屋租客陈某于当晚 22 时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出租屋一楼楼梯间,4 分钟后,其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随后起火并引发火灾。
经消防部门认定,该起火灾事故是陈某停放在一楼楼梯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故障所致。目前,当事人陈某已被控制,将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
据了解,在本次事故中,该栋出租屋二至四楼有安装简易喷淋和联网型烟感探测器报警器,火势起来后,引发了二楼的报警系统,二楼和四楼的人员迅速报警,并撤离到楼顶等待救援。
消防提醒,在出租屋和 " 三小 " 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联网型烟感探测器大有作用,一旦发生火灾 ,报警器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手机会同时发出警报,提醒注意火情,为逃生争取宝贵时间。简易喷淋可以抑制火灾发展,组织火灾蔓延,降低火场环境温度,为人员疏散和消防员扑救创造有利条件。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罗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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